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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将于2028年1月1日实施,替代1987年版《化妆品卫生标准》,标志着我国化妆品标准由“卫生”升级为“安全”。

新标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原料与产品全链条提出安全要求,是境内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的基础性标准。实施前已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美妆消费市场。2025年市场规模突破1.1万亿元,生产企业从1980年的70多家增至2026年的6000多家。

在微生物限量方面,新标准对标ISO国际标准,对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设定限量,并要求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同时实行分类管理,儿童化妆品(12岁及以下)菌落总数限量严于国际标准(每克/毫升不超过100个菌落单位),一般化妆品为1000个。

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管控方面,新标准对铅、砷、汞、镉等限量在每千克1至10毫克以内,并严控甲醇、石棉、苯等残留。专家指出,ISO国际标准仅提供检测方法而无具体限量值,我国新标准明确规定了8种有害物质限量,部分指标处于国际领跑地位。

儿童化妆品是新标准重点,全面收紧卫生指标,要求比一般化妆品严格10倍。此外,儿童化妆品还需执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原则,标签标注“小金盾”标志。2025年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约358亿元,预计2028年超450亿元,增速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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