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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长期停放、积满灰尘、无人打理的“僵尸车”,常被市民误以为废弃无主,不少人因此心生贪念、私自处置牟利,殊不知此举已触碰法律红线。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两名男子因擅自变卖他人闲置“僵尸车”,最终被依法判刑,为心存侥幸者敲响法治警钟。

据了解,家住朝阳区的唐某甲在所居住小区街道路边发现一辆长期停放且损毁严重的SUV。观察一段时间后,一直未见车主,便打起主意,找到亲戚唐某乙合谋,谎称该车系受朋友委托处理的报废车辆,联合唐某乙将该车以3700元价格变卖。卖车后所得赃款,唐某甲分得2000元,唐某乙分得1700元。不料这辆车虽破旧且长期停滞不用,但并非无主车,而是归王某所有。王某发现车辆丢失后立即报警。警方很快通过监控录像等线索锁定唐某甲和唐某乙。得知触犯法律后,二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王某车辆目前价值4200元。唐某甲和唐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赔偿被害人王某全部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公安机关随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甲、唐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综合二被告犯罪性质、情节,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均判处被告人唐某甲、唐某乙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针对此案,法官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僵尸车”虽长期闲置、无人使用,外观看似废弃,但车辆合法权属始终受法律保护,并非无主财物,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处置、变卖或拆解。切勿因一时贪念,误以为闲置车辆无人管控就肆意侵占变卖,一旦涉案金额达到定罪标准,将构成盗窃罪,面临刑事处罚。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车主,要妥善管理个人车辆,闲置车辆切勿随意长期露天停放,可选择规范停车区域停放,定期查看车辆状态,及时做好维护管理,避免车辆闲置期间被他人非法处置,切实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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