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香港《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生效,首次以成文法确立“预设医疗指示”与“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双文书框架。年满18岁且精神能力正常者,可预先书面拒绝末期疾病、植物人状态或不可逆昏迷时的侵入性维生治疗,但基本护理与止痛不受影响。
条例明确区分:预设指示是“不延缓自然死亡”,而安乐死属主动加速死亡,在香港仍属违法。急救人员若不知情施救或因信赖有效指示未施救,均免责;交通意外等非自然骤停,即使有指示也会先施救。
深圳更早探索:2022年6月通过《医疗条例》第78条,2023年1月施行,允许不可治愈末期患者拒绝创伤性抢救。香港更细致,设两名见证人(其一为注册医生),撤销可口头或销毁。但共同挑战在于传统“不惜代价救”的观念、家属反悔和忌讳,比条文更难撬动。立法不是让人放弃,而是让生命最后一段路,也能保有尊严和选择。真正难的不在条文,而在于一家人能否坐下来,平静地聊一聊那个“万一”。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阅读
关键词:
- 30岁双985硕士重新高考 用两个月冲刺圆梦文科新专业2026-08-29
- 不插管不抢救 最后一刻自己说了算 预设指示为“不延缓2026-08-29
- 万茜盛赞长春,期待2027大冬会:这是青年绝佳交流平台2026-08-27
- 长春亚泰主场6-0狂胜佛山南狮,终结两连败创赛季最大2026-08-27
- 孙悦长春电影节称“回家”:黑龙江人来到长春就像回东2026-08-27
- 专家呼吁撕掉“懒惰”标签,肥胖是需体系化防治的复杂2026-08-27
- 银耳雪梨炖瘦肉:养阴润肺、止咳降火的经典食疗方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