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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长春市街头,一辆小汽车高速驶过人行横道,几乎与过往行人发生碰撞,情况相当危险。众多网友对此表示强烈关注,呼吁加强监管。

最新资讯,处以罚款!

4月29日,中国吉林网、吉刻新闻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道区大队获悉,4月25日下午5点左右,在吉林大路与和顺四条交叉口斑马线处,一辆白色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未能礼让行人。对此事件,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道区大队迅速采取行动,找到了涉事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刘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刘某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被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长春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主动礼让行人,并降低车速,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合法行驶,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最崇高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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