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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7日凌晨,江西抚州2岁男童小航因呕吐腹胀就诊,接诊医生韩杰诊断为肠梗阻并予保守治疗,但未做腹股沟查体、未请外科会诊,漏诊致命性“嵌顿性腹股沟斜疝”。当天下午患儿病情急剧恶化,转院途中死亡,死因为嵌顿疝致多脏器衰竭。

2025年,法院判医院赔偿家属146.5万元。2026年7月,韩杰因医疗事故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禁业三年。法院认定其“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婴幼儿急腹症患者腹股沟查体是基本常规,韩杰未完成该项核心查体,也未及时请外科会诊;首诊责任不因交班免除;漏诊直接导致救治延误,构成因果关系闭环。

韩杰辩称:查房时上级医生已补查腹股沟,下班前孩子尚未嵌顿,且无人通知他参与抢救。“我认可诊疗疏漏,但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他明确表示将申请再审。

此案在医疗圈引发三重冲击:一是可能催生基层“防御性医疗”,医生为自保增加检查;二是把“该查体未查体、该会诊未会诊”这一临床常见疏漏升格为刑事犯罪,重划“严重不负责任”边界;三是一线医生执业信心受挫,担心“值一个夜班、漏诊一个病”背上刑事案底。

既往医疗事故罪入刑案例多伴随擅离职守、违规操作等极端情形。韩杰案的特殊性与争议性在于,它将临床常见的技术疏漏纳入了刑事追责范畴。法律界认为,刑法应保持谦抑性,对客观条件受限、技术水平局限的诊疗失误,应以民事赔偿和行政惩戒为主。法律要给患者交代,也要给医生留一条“尽到注意义务就不会坐牢”的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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